有人借取樓宇按揭後,為求儘快清還欠債,會選擇在一兩年後進行部份還款。有些人覺得這個做法非常愚蠢,因為長遠來講,通漲可以貶去債務,提早還款只會失去了利用通漲貶債的功能。到底在借取按揭貸款後,應不應該作部份還款呢?
我認為,如果手上的閒置金錢不能生出比貸款利息更高的息口回報,那麼進行部份還款並不是壞事。比如貸款300萬,手上有155萬,而按揭銀行只容許按揭金額的一半作利息對沖,換言之,存入155萬的話,只有150萬(貸款300萬的一半)會提供利息,那麼這額外5萬應該用來換入一些能生成較高息率的東西,如債券、股票、定期存款等以賺取息差。不幸的是,5萬能夠承造的定存利率並不比貸款利息高,而且金額太小未能買入債券,買股票又未必值搏,既然在市場上找不到工具賺取可觀回報,那麼想有效利用這筆資金,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償還部份借款,因為這樣一來就能夠直接減少利息開銷了。
值得注意的是,進行部份還款這個動作在借款頭三年最能有效減低利息支出,三年後本金已經因每月歸還而遞減,部份還款能減去的利息相對減少,因此,應該爭取在供款頭三年作部份還款,將歸還利息的效率最大化。另外,完成部份還款後,就不必勉強尋找值得投資的東西,也不需要因為資金閒置而急於買入回報低的東西,因為還款金額可以在按揭罰息期後透過轉按再次提出,已償還的款項並不是無法套取,只是先用來減債罷了。與其害怕資金停留讓自己作錯誤決定,不如先減少槓桿,等待適當時機再出手,以借貸放大利潤,這樣就能夠充份利用閒置資金了。
Happylittlec9
作者其他文章:
https://goo.gl/QjBKw8
https://goo.gl/QjBKw8
如對本文章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按右上角 Whatsapp 按鈕聯絡我們互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