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朋友A談起他之前遇到一些合作項目的小故事。談這段插曲之前,作者先釐清自己的立場:不論任何投資項目都應該由自己肩負盡職搜查的責任。對任何框架Context 的投資項目投放資源也好,也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朋友A談及的小故事,與近年興起的非同質化貨幣( NFT )有關。朋友A在某商會活動遇到另外兩位朋友,朋友S和朋友Y的對話。當時一位朋友S正在學習建立一個NFT項目。而另一位朋友Y得知這位朋友S有這方面的學習興趣之後,表示自己正在開展一個超級大型的NFT項目,而且背後有非常大的內地勢力支持,亦有人已經投資了以億計高額的資金。及後朋友Y就表示可以加朋友A和朋友S進入微信群,以了解更多這個大型項目的資訊,還有最低參與投資銀碼云云。
雖然對話的兩位都是朋友A相識的人,不過朋友A卻沒有對這個項目動什麼心思。原因是雖然朋友A從事的業務也和虛擬貨幣產業有關,但是他向來抱有一個先做盡職搜查的心態。他擔心這大型而未經盡職調查的的項目會有如某電影的台詞一樣:「縣長上任,得巧立名目,拉攏豪紳,繳稅捐款。 他們交了,才能讓百姓跟著交錢。 得錢之後,豪紳的錢如數奉還。 百姓的錢三七分成。」
不過最匪夷所思的,卻是朋友S雖然對NFT項目有研究,但正正是最容易成為這些相關項目銷售人的目標。因為朋友S 這一類以學習為前提的投資人,其實也對自己的學識相對有信心。這一類人也更容易自我說服,讓自己覺得自己投資的產業是不會跌價。就算跌,也只是暫時性,長遠下來產業是一定起價的。
若果這是一個騙局,要騙一個對自己智力有信心的人,不難。哪裡是對方的信心,那裡就是缺口,逐步的把這信心再養大,就是這些學習型投資者被收割韭菜的時候。那麼作為一個像朋友A一樣常常面對不同投資項目找上門的人,會怎樣對這些投資項目做客觀審查,而非只靠信心去衡量投資項目呢?我們下一篇再剖析這部份。
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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