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講到表妹身邊認識三位撲水高手的故事,見收到很多讀者回應,便決定再寫一篇相關文章。上回講到意外就是意外,表妹也見過專業投資者有需要撲水的情況。而近來香港最大型的樓宇買賣按揭「意外」,則不能不提及黃馮律師行結業的新聞。黃馮律師行於去年平安夜因為違規而遭香港律師會介入及接管,並結束業務。由於該律師行是處理物業買賣及按揭為主,加上欠薪、代通知金、假期及遣散費,涉及超過20億資金受影響。
雖然香港律師會表示已經聯絡相關部門協助,但暫時只有印花稅署表示可考慮讓事主申請印花稅減免或分期支付。據過往經驗,解凍資金可能要以月計甚至年計的時間。遠水不能救近火,物業成交期早就過。79 位事主很大機會因為未能如期完成買賣交易而面臨撻訂,還要負起賠償雙方經紀佣、銀行call loan等額外損失。舊物業已經賣掉,新住所又未完成交易不能入住。
平安夜才忽然變得無家可歸,更有機會要面臨債務重組甚至破產。表妹在這裡只能夠對事主們表示遺憾,希望他們不要太難過。就算最後要破產,四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珍惜生命珍惜身邊人,很多親人朋友會支持你們的,盡力過問心無愧就好。
這黑天鵝發生的機會雖然非常低,而且也有聲音質疑香港律師會的做法過於一刀切。可一般小業主沒法控制這些,還是找方法預防勝於治療比較重要。星之谷行政總裁早前接受Now TV訪問時,建議可以採用2 招在成交期保障自己。首先可以轉用銀行本票進行交易。以賣家名義填寫本票抬頭,並將本票託管在律師樓,避免令資金直接流入律師樓。第二是可在買賣合約加設條款用來保障自己,寫明如負責代表的律師樓出現問題,可自動延長成交期1-2個月。到時就有比較多的時間撲水,尚可考慮問親朋戚友或者其他財務機構借錢,又或者調動其他資產對沖等等。
要借錢,先要找到願意借錢的人。話說表妹媽早幾天和表妹說她的一位中學同學向她求助。這位同學和表妹媽甚少來往,但表妹的哥哥結婚時也有出席婚宴。舊同學表示近來周轉不靈,下星期要向表妹媽借三萬蚊。向來照顧表妹媽有加的表妹爸於是就問了幾條問題讓她思考,包括自己有沒有能力借?如果對方無法歸還的話,又是否願意給予這個金額?如果換作是饋贈的話又願意付出多少?
表妹媽素來著重關係,如果借錢之後同學無力償還,以至於同學最後為了避債,就會變成街頭見到表妹媽就已經從街尾避走,錢財友誼雙失,到底又是否表妹媽希望見到的事呢?借了未必令關係更好,不借也未必破壞關係。到最後身邊的人到底是否願意在你危難時幫你一把,冒失去朋友的風險去借錢給你,還是看一個人平日待人接物和修養呢。
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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