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天閒著無事看雅虎新聞,被一標題為「樓價高話唔抵 樓價跌又話未夠平 女友心淡分手」的文章吸引眼球。文章提到:網上討論區有女事主表示,因為希望與男友買樓結婚成家,近年常去睇樓挑選心水單位。可惜他們人工總和只有$36,000 ,一直未能儲得足夠首期入市。眼見近日部份單位價格下調至低於400萬,而首置又能做九成按揭,買樓成家計劃有望達成。不過就在這個時候,女事主的男友以樓市尚有下跌空間為由拒絕入市。看著昔日物色的單位一一賣出,好夢成空,女事主有感男友心底裏其實並不希望結婚,故此一直耽誤置業計劃。事情最終就是雙方鬧交,分手收場。
到底應該是「寧買當頭起,勿買當頭跌」?還是如文章所說,為女方著想,把握有限青春,只要能付首期又供得掂就入市,「唔好理升定跌」?
香港人在近幾個月普遍開始接受樓市下行這個趨勢。轉危為機,當年眼看2010後樓價升勢直飆,表妹錯失入貨機會的朋友紛紛出動睇樓,希望物色到筍盤入手,追回當年失去的光陰。有朋友一面和女友租樓同居,承受著租金壓力,另一面仍繼續馬不停蹄為置業作準備;有朋友未婚,但遇上心頭好劈價,短時間已成功入貨;有獲批白居二的朋友,和家人趁部分二手居屋盤劈價入市。但在這些例子以外,表妹也認識一些男性朋友,一旦認定對方是「不能錯失的另一半」,就發奮圖強,急起直追搞好事業,為求在最短時間內提高收入至可置業的水平。就算目前未能成功置業,也出盡法寶,甚至先簽下婚書也在所不惜,一切行動就是務求把另一半綁得緊緊。
要結婚成家,是否必先買樓?抑或兩件人生大事,根本是可以分開做決定?
返回正題,表妹很同意行動派朋友的做法。反正銀行承做按揭的年期計算無分性別,是男是女也是75或最多85減供款人年齡。寧可趁年輕把大方向完成,再慢慢微調,總比失去無法用金錢買回的時間為佳。如果女事主不怕辛苦的話,另闢蹊徑,增加每月的穩定收入,或是跟家人商量一下資產調配,以個人名義首置400 萬樓下的上車盤也未必是無法完成的事。
多少年患得患失,到最後願望落空。作為女性,表妹很能體會女事主的心情。如果女事主是表妹朋友的話,表妹會由衷講句,整理情緒,放下和前度曾經編織過的計劃,趁年底有空檔為自己好好打算一下。積極上進而有心成家的男士都想要一位性格樂觀兼持家有道的賢妻。「花若盛開,蝴蝶自來」,準備好自己,無論是對象又好,是筍盤也好,可能也有更好的在前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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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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