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舖的目的,無非為了收租、加租、升值與期望被重建收購。如果你擁有一間商舖,真的被你「博到」有人收購重建,最終結局會如何?
首先,要看收購者是市區重建局抑或私人展商。這裡先談市區重建局的收購情況,因為比較直截了當、簡單易懂。
世上最好賺錢是什麼?那就是付費者根本並非從自己口袋裡拿錢,而是慷他人之慨。市建局的錢始終是公家的,故此過去有許多項目,即使虧本都會繼續做。如果市建局看上了閣下的商舖,真要恭喜你了。
以土瓜灣榮光街27號舖為例(收購前經營者為「雅高洗衣店」),2018年4月被市建局收購,作價1609萬,該舖實用面積僅500呎,若非收購者是市建區,其市價最多值1000萬。
由2001年成立以來,截至2017年6月30日,16年間市建局共展開了65個重建項目,涉及715楝樓宇,提供了18300個新住宅單位及總面積400萬的商舖/寫字樓/酒店。單以2017年計,市場上全部發展商的重建新盤共有33個,市建局地盤便有4個,佔12.1%。只談地舖的話,這些年來市建局約收購了2000間舖,當中最大的項目是觀塘裕民坊,涉及商舖約300間。當時邵逸夫家族、霍英東家族、冠華家族、中國銀行、恆生銀行、滙豐銀行皆有商舖位於裕民坊,全數為市建局收購,涉資港幣24億元。
市區重建局如何選擇收購項目?
市建局收地,可分為主動和被動,若非讓局主動提出收購,便是由業主一方洽商希望出讓物業。市建局若主動提出收購,究竟它們內部是如何挑選項目呢?外人難以得知。
筆者只知道,2011年市建局推行「需求主導」重建計劃,其成立目的,據年報所載,最主要是加速市區重建發展,去舊立新,創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理論上,該局設有「諮詢平台」收集各界人士的意見,評估對社區環境影響,作日後參考之用。例如在2014年,「諮詢平台」便向市建局提交了一份「九龍城市區更新計劃」,因應區內適合作重建、復修及活化的範圍提出建議。及後市建局在該區的收購方向,又的確參考了不少「諮詢平台」的意見,如土瓜灣啟明街/榮光街一帶,大體上收購範圍與「九龍城市區更新計劃」吻合。
再研究市建局的過去收購計劃,該局所選擇的項目,一般都屬於日久失修的樓齡50年以上舊樓,合併地盤面積起碼五、六千呎以上,亦即起碼6個舖面般大小。當中最小型的項目,是於2003年開展,位於紅磡必嘉圍的「Baker Residences御悅」,地盤面積只得277平方米(2982平方呎),實際上只牽涉兩楝舊樓宇,當初僅9人受重建影響。重建後,那裡變為68住宅單位。而紀錄中最大型的項目,則是2006年開展的觀塘裕民坊重建計劃,其地盤面積共53500平方米,相當於200個紅磡必嘉圍項目,其受影響人數達3139人。換言之,市建區的收購項目,可大可小,沒有絕對準則。
主動向市建局提出出讓
如果市建局遲遲未看上了你的商舖,可以如何做?其實業主也可以主重向市建局洽商。方法是收集整楝樓宇最少80%的業權,而地盤面積最少有700平方米,即可向市建局申請「需求主導」重建計劃,市建局會調查樓宇狀況,評估是否屬於「失修」或「明顯失修」。初步審批成功的話,市建局會發出有條件的收購建議,向所有業主提出一個賣樓/賣舖的價錢,在90日內若不少於八成的業主接受及簽署具法律約束力的買賣協議,基本上便成事了。倘若不是所有業主皆肯簽署,只要超過八成願意,也可以申請強拍。
此計劃原意不錯,可惜許多大廈都被發展商買下超過兩成的業權(俗稱落釘),若市建局作為中介人的角色鼓勵小業主出售業權的話,變相仿似強搶民產、官商勾結般,因此該計劃於2017年6月由市建局行政總裁韋志成宣佈暫時擱置,不接受新的申請。那麼要暫停多久?他說大約為期兩年,我們且拭目以待。
市建局如何計算收購價?
收購價如何計算?剛才說過,市建局計算「收樓」與「收舖」的方式甚為不同。收購商舖,局方主要看業主是用作「自用」還是「出租」。
以土瓜灣鴻福街25號地舖為例,面積僅500呎,收購價達1286萬。其估值方式如下:市建局會聘用兩家獨立測量樓行作估值,以較高者作定價基礎,連同特惠津貼向受影響商舖的業主提出收購建議。特惠津貼如何計算?如果該物業是出租或空置物業,特惠津貼是市值估價的百分之十,或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的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基本上,業主等同多獲約10%的賠償。但若然該舖屬自用的,業主正在舖內經營生意,特惠津貼則是估值的35%,或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的4倍金額,同樣以較高者為準。
租戶能否獲得賠償?
另外,合資格租戶及自用舖業主,可以得到「營商特惠津貼」,金額以舖內生意的經營年期為基礎,每年可獲應課差餉租值的10%,以30年為上限,亦即最高特惠津貼是差餉租值的三倍,相當於36個月的租金,上限為70萬。以土瓜灣啟明街24號舖為例,市建局以840萬收購,假設其市值租金為一萬元,在此經營了30年計算,市建局便得再賠償30萬予租客或自用的業主。
想再獲更多賠償?
如果業主嫌「特惠津貼」不夠,理由是因搬遷而帶來重大的生意損害,還可以申請「營業額損失」補償。其申索事項可包括永久或暫時性的損失,如生意利潤損失、生財工具價值損失、商譽損失、僱員發放遣散費的損失、重新鋪設電話線開支、印刷搬遷通告費用等。基本上是任由商戶開價,但也要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但誰都會把自己的「慘況」無限放大以索取更多賠償。
此外,市建局只會補償合法建築部分,僭建部分將不獲任何賠償。
洽商不成又如何?
商舖由於每一間都不同,市建局會採取私人洽商的方式來收購,逐一談判。倘若真的談不攏,市建局尚有「尚方寶劍」,那就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來迫令收舖,業主不服的話唯有向土地審裁處申訴。
以大家熟悉的「波鞋街」為例,2011年2月地政總署宣佈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洗衣街/花園街(即俗稱波鞋街)的私人土地業權,以便市建局進行市區更新計劃,當中牽涉38間零售商舖,其中一間位於花園街78號A2舖,市建局於2007年提出重建收購,2011年以5514萬賠償給業主,但業主不接受,訴訟至土地審裁處要求重新估價。其後地政總署估價8771萬,業主則聘用一家測量師行提出估值約一億。結果2016年11月最終裁判,取兩者的平均數,業主可獲賠償9735萬。以一間實用面積僅312呎的舖位,每呎賠償額為312000元。
正所謂「博收購」,一個「博」字說明機率不大,但只要業主夠長命,或者有生之年可以等到收購的。
李根興博士
盛滙商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創辦人及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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