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按揭時,可以把物業報「自住」或報「出租」。834萬以下的樓價,報自住最多可借6成 (600萬以下可借HKMC),而報出租最多只可借5成。
然而,去到1,000萬以上的樓價,無論報自住或報出租都最多可借5成。因此,千萬樓報自住抑或報出租對於按揭成數都沒有分別。因此,如有租約,報出租,租金便可以計入息,幫助過壓力測試,反正出租按揭成數和自住是一樣。
但如層樓無租約呢?有些銀行容許計「擬租金」收入的。即是說,你申請按揭時是報出租,但未正式出租。那麼銀行便會預計你層樓能租到幾多,把那預計租金打個折,計入你的入息中,從而能幫助過壓力測試。
如本身已多過一層樓,dSR要用40/50計算,擬租金收入的幫助更明顯。但是,如果只得一個物業,按揭本來用50/60,擬出租後便用40/50,如物業租值低的話,反而有機會減少貸款上限。
更新:特首於2019年10月16日發表的施政報告宣佈了放寬按揭保險的按揭成數及樓價範圍,詳情請看2019 施政報告最新按揭成數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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