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辣招統一第二套房的印花稅為15%,即是如本身有層樓單名或聯名,再買要付印花稅15%。
破解的方法是先將本身單名或聯名的樓轉名給近親,回復「處身」,再買便只需付舊印花稅。
舊印花稅稅率如下圖
http://www.gov.hk/tc/residents/taxes/stamp/stamp_duty_rates.htm
當然,物業轉名要付印花稅,新購物業又要付印花稅,但兩個印花稅加起來必定低於15%。留意就算近親本身有樓,轉名給近親也只是用舊印花稅率,不必付15%。
例子:假設轉名物業和新購物業都是$400萬,根據上面的表,轉名物業印花稅2.25%,新購物業也是 2.25%,合共4.5% 而已。
如轉名物業是聯名,甩名印花稅只需以樓價的一半去計算。即假設轉名物業是$400萬,印花稅以$200萬來計,根據上圖,只須$100。
理論上,這方法可以令兩夫妻無限地買。每次由丈夫買,轉名給太太,便能回復處身再買。不過,如重覆地做,令稅局有機會懷疑新買物業是為了不斷轉名給配偶而買,便可能違反了「代表自己行事」的原則,或有機會追討應付的印花稅。
因此其實這新辣招對於想再買多層的人無阻嚇作用,因只須把手上的樓轉名給太太或丈夫,再買便成。
但這新辣招卻會令本來想賣樓的人不敢賣,因怕「賣左買吾番」。因此這辣招可能會令樓價繼續上升的。
本文於2016年5月11日在星之谷地產網頁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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