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被接管事件震驚全城,令港人明白資金託管在律師樓原來有一定風險。另一邊廂,靈活度非常高、被譽為「神級簽證」的葡萄牙「黃金簽證」,正邁向倒數階段,全城瘋搶購當地樓,以換取一張歐盟27國通行證。但如果經手的移民律師樓不慎又遭到接管,如何避免「黃馮事件」重演?
「黃馮事件」最大伏位,是買家買樓時將訂金及首期直接過戶至律師樓,當律師樓銀行戶口遭凍結時,有關資金亦被鎖死。其實,買家可以將訂金及首期直接以本票形式給業主,並於律師樓託管(Stakehold),就算出事都可以取回,再找新律師樓把本票送到賣家手上,令交易如期進行。
BNO現風險 黃金簽證受青睞
「黃馮事件」又與移民有甚麼關係?筆者先簡介故事背景。自從英國開通BNO「5+1」簽證計劃後,持BNO港人能夠自由到當地生活,但需要住滿6年才能入籍,惟很多人不捨得香港工作,家庭都以「太空人」方式移民——丈夫留港工作,妻子攜子女到英國升學,坐足6年移民監,骨肉分離。
而且,中英兩國交惡,以BNO簽證移民,未來不排除港人身份有機會遭到禠奪,最終可能獲得英國人身份,但失去所有香港公民權利。
因此,近期不少港人轉而選擇葡萄牙「黃金簽證」,好處是毋須坐移民監,家庭更不會出現「太空人」狀態,只要在葡萄牙買層價值35萬歐元(約330萬港元)物業,5年內住滿35日便能入籍。有葡萄牙護照後,便擁有歐盟護照,27個成員國自由居住、工作、享福利,不少教育質素更勝英國。而且,過去5年葡萄牙物業升幅比英國樓還要高,投資價值不俗。
筆者經手大量港人買樓以申請「黃金簽證」個案,發現不少申請人往往把資金直接過戶至移民律師樓託管,待簽署「Final Deed」(最終契約)及登記業權後,再由律師樓轉賬予相關新盤發展商,參考「黃馮事件」,這種做法存在一定風險。
買樓移民時 緊記以本票方式
事實上,最好的方法是以本票形式在律師樓託管。一般在葡萄牙買樓預備申請黃金簽證前,移民律師會幫申請人在當地開銀行戶口,待資金電滙到該銀行後,再由該銀行開本票,並交由移民律師樓託管,完成所有程序後才給發展商。
不過,一些葡萄牙移民律師為求方便,會建議客人直接開票給發展商,無需託管,為甚麼?因為託管的話,律師樓會多一重驗資行政程序,工作量增加,故此才有這個建議。筆者認為這種做法頗危險,因為如果未簽署最終契約,而錢直接過數給發展商,最壞情境是發展商因為項目「爛尾」而捲款僭逃,買家血本無歸,故此開本票託管在移民律師樓是最穩妥的做法。
最後溫提,葡萄牙「黃金簽證」今年6月30日為終極死線,由於申請需時幾個月,包括須在港辦理好「良民證」,故此最遲今年3月便要申請。死線一過,往後取得「黃金簽證」成本大增,有意者務必把握時機,但買樓期間,勿忘「黃馮事件」的教訓。
子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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