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客人的個案是這樣的:客人是遺產承辦人,父親遺留層現契樓。他不想把父親層樓賣出然後分錢,但想把層樓到銀行重按套現用來付首期首置。妹妹移民了多年音訊全無。因此客人想以遺產承辦人身份把層樓賤賣給自己丈夫,然後再去銀行重按,問筆者是不是可行。
答:如層樓是遺產承辦人持有,銀行不會做按揭,因此如想套現是要把層樓賣出,然後兩姊妹分錢。客人構思把層樓賤賣給自己丈夫,然後由丈夫把層樓現契重按,這成功機會很微。因如賣出價低於市價太多,有送契之嫌,銀行不會做按揭。曾經有送契之嫌,就算日後丈夫想再賣出也難。建議客人不要低市價太多去賣給自己配偶,不要比市價低超過20%。
但其實最實際的方法是嘗試尋找在海外姊姊,如真的無法找到,超過7年可向法庭申請死亡宣告,如法院批准客人便可正式繼承父親物業。
本文於2017年6月7日在星之谷地產網頁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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