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魚論市——簽信託買樓萬萬不可

非魚論市——簽信託買樓萬萬不可
-廣告-

【星之谷於頭條日報專欄】上文提過,父母以子女名義買入住宅物業,授權書不能賦予父母於物業中任何實際權益,只是給予父母處理物業權力,而該權力並非絕對。有些父母可能要求子女簽署信託文件,聲明子女只是信託人,父母才是物業實際擁有人,這樣做萬萬不可!

許多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住宅物業,是因為他們自己擁有一個住宅物業,買第二個便要支付15%的印花稅,但是信託文件可能引致多一重印花稅,未必可節省稅金。

任何人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如欲申請以較低稅率(第二標準)繳納從價印花稅及豁免買家印花稅,便須簽署法定聲明。該聲明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發出,必須在律師或合資格監誓員面前作出及簽署,具有全面法律效力。內容主要是該名買家是香港永久居民,沒有持有其他本地住宅物業,並代表自己行事取得該物業。如果子女以父母信託人身份取得該物業,便是作出虛假聲明,觸犯香港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36條,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

如果父母已有住宅物業,想以子女作為信託人購入第二個物業,以迴避15%印花稅,子女和父母簽訂的信託文件,便是他們詐騙政府印花稅證據,他們觸犯香港法例第117章《印花稅條例》,稅局有機會追回上述未能豁免印花稅,甚至可處監禁一年及其他罰款!

有些父母可能要求子女簽署信託文件,然後秘密收藏以備不時之需。可是,未經支付印花稅信託文件不能作為訴訟證據。假如子女將來離婚或破產,父母把秘藏信託文件拿出來,以證明其權益,離婚案的訴訟方或破產案債權人可能指出子女當年法定聲明虛假,觸犯刑事罪,該信託文件便是證據!

趙國榮律師(客席幫星之谷執筆)

趙、司徒、鄭律師事務所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879/20180327/656729/

延伸閱讀:

非魚論市——簽信託買樓萬萬不可

如對本文章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按右上角 Whatsapp 按鈕聯絡我們互相交流。

推薦文章:【每週更新】銀行按揭利率及按揭回贈比較  

推薦文章:2.45% 按揭、轉按現金回贈,誰與爭鋒!

 

想知邊間銀行按息最平,回贈最高? 請留言向我們索取最新情報

 
非香港號碼,先選區號。

請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


陳凱琳同苟姑娘教你如何選擇按揭中介:

關於我們

免費按揭轉介,幫客人格價和尋找最低利息、最高回贈的銀行,以及為客人解決按揭上的奇難雜症。我們不收取任何費用,只想把所識和所想,向客人分享。公司的獎項和里程碑: 詳情請瀏覽星之谷按揭轉介網頁:https://starpagen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