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打擊樓花摸貨活動後,發展商對於甩票、親屬間加名都非常審慎,較早期的新盤只容許加名不許減名。發展至近日,不同新盤對於親屬間加名換名的玩法可謂百花齊放。有些新盤的加減名機制非常有趣,A 組買家可透過可加可減機制,以親屬証明文件數目上限將家人登記為第二個單位業主(巿傳是三張証明文件)。經筆者計算下,兩位襯家可以透過子女的關係各自購買一個單位,對於要同時照顧四大長老的小夫妻來說絕對是個好消息。看來這次也要出動全家總動員抽新盤了。
譬如A 抽中,第一個單位需以自己名購買,同時可透過上圖中經紅色路線的三張証明書的人物關係,令襯家D 購入另一單位。
又有細心的網民發現,B與C的結婚証書上可以有齊雙方父母的姓名,所以兩位襯家之間的關系用一張結婚証書便可証明了(藍色線)。
不過筆者對此有所保留,因為結婚証書是用來證明夫妻關系,而不是用來證明証書上填寫的雙方父母與是次登記結婚者各方的關係,所以拿結婚証書以證明有關之父母/子女等關係的認受性存疑。
假如結婚証書對於雙方家長與子女的證明屬有效的話,在這個機制下,公公與三叔公(爺爺的三弟)都可以一齊買樓? 有讀者可代筆者畫個人物關係圖嗎(笑)?
戴番頭盔:上述內容,純屬筆者對巿場消息的推測,個別樓盤的銷售限制各有不同,所有銷售詳情及細則,一切以個別樓盤的發展商公佈為準,發展商亦有權作出最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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