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請抽新居屋時,加入家庭成員,入息和資產審查便以總家庭計算。重要的是,家庭成員必須要無樓,否則便不及資格。最此之外,填申請表時,家庭成員也要聲明是否單身或已婚。如已婚,配偶也要計入入息和資產審產之內,該配偶同樣要無樓整個家庭才合資格去抽新居屋。
情況一:家庭成員在申請期間結婚,而配偶有樓
一個常見的情況是申請期間,家庭成員結婚,而配偶是有樓。那麼,由於㨂樓時房署需要業主及家庭成員再一次聲明婚姻狀況以及配偶有無樓,故此當房署知道家庭成員已婚而配偶有樓,申請人便會喪失了㨂居屋的資格,就算抽到。
情況二:家庭成員在申請期間結婚,配偶有樓並馬上轉名
有客人問:「如果遇到情況一,即家庭成員的配偶有樓,那麼配偶馬上把層樓轉名,能不能保留資格?」答案是不能。因申請資格是需要業主及家庭成員㨂樓前24個月沒有擁有物業。因此,就算家庭成員的配偶馬上把層樓轉名,由於到㨂樓時應未過冷河期,因此應不符合㨂樓資格。
虛假聲明後果是層樓會被收回
如果真的有家庭成員在居屋申請期間結婚,而配偶有樓,又真的抽中,㨂樓時隱瞞房署說仍是單身,那麼如被房署查出,會收回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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