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引述,將軍澳二手屋苑新都城剛誕下史上首間千萬樓王,但其成交疑似是內部轉名,因買方賣方都是姓廖,原文以下: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m/finance/realtime/article/20180207/57805252
物業轉名,一般都是低於市價成交,為了慳印花稅。以新都城這個案為例,如以$1000萬近親轉名,印花稅為$37.5萬。但如以$900萬轉名,印花稅為$33.75萬,慳了$3萬幾印花稅。
但有時物業轉名會故意用高價內部轉讓,目的是為了能借盡套現,用作其他高回報投資用途。筆者很多客人,都寧略高於市價轉名,盡按套現,尢其是除名個案。除名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就算以略高市價除名,印花稅都未必要付多很多,但可以套多點現金出來。
但新都城這個案,不是除名,是直接轉名,因此印花稅是以全數樓價計算。那麼,業主會不會是故意高於市價轉名為了按揭套現?筆者認為不可能,因為從834萬至1,000萬的樓價,都同樣最多只可借500萬。如本身有按揭,最多就只可借400萬。因此如新都城業主故意以1,000萬成交,比起以834萬成交,最高按揭金額是相同,但要付多很多印花稅。
在模不著頭腦之下,筆者開始懷疑1,000萬可能真是市價,而不是蘋果日報所謂「天價」。果然不出所料,該單位匯豐估價是1,072萬,恆生則估1,110萬,兩個估價都比轉讓的成交價高。因此結論業主是市價或略低於市價轉名,不是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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