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上回提及,按揭部同事間接掌控著客人貸款既時間或程序。今日獅子銀行出擊,小妹即時諗到以下個情況。
客人乜生明明申請左幾間,就係想比較下計劃有無唔同,成交期仲有2個月,文件正正常常,穩定收入過哂壓測。
某銀行同事:乜生,依加批好左啦,信已經準備好,幾時可以搵你簽?
乜生:依加你地個plan係點呀?
某銀行同事:按你呢個比較細既貸款額,我地做緊全城最荀最具競爭力既H+0.0000幾呀!有十萬九千七既回贈呀!
乜生:哦!甘我考慮下先啦,我仲有2個月先成交,因為其他未批出,我想等埋先。
某銀行同事:下!2個月依加唔決定趕唔切,同埋我幫你hold唔住個offer嫁啦,到時有機會做唔番呢個息喎,再遲趕唔到成交喎(下刪千字)
乜生: 哦,甘我等埋呢幾日,星期尾簽啦。
於是乜生就係成交前2個月簽左,而係成交一個月前,第二間有更好既計劃,因為之前簽左唔用會有手續費,所以乜生只能白白用番市場既舊Rate。
其實銀行利息戰既始源都係搶生意求市佔,同商場減價戰無異。大家成本相近,如果有人低價搶市,其他未出手都只係計緊數,計好打定底比金管局聽就出新聞稿,之不過銀行要計既成本效益更需要周詳考慮,愈大間就愈有穩健,畢竟都要保障一下大眾既資金存款。
但好多客會懷疑自己既按揭批核結果,擔心批完如果等多兩下就會變唔批,律師樓話要比一個月時間佢做文件,明知黎緊市場趨勢係更平更低,都唯有合埋眼邊間快簽邊間,come on guys !
你既入息係假的啊?唔可能嫁對吧!
小妹想苦口婆心,大家買層樓,唔係快餐店求快醫飽肚,簽份貸款信,實際上就正式賣身比銀行短則8年長則30年。
重點來啦,成交期有2個月,除非會離開香港或提早成交,約簽信日期最好建議係成交前15個工作天左右,足夠哂律師樓辦手續,讀者們係消費者,供樓會比利息,委托律師樓有比律師費,已經成功獲批銀行就已經預好左筆錢比你,係差律師樓幾時做好按揭文件。係利息戰期間不妨等多等。
除非你係某家銀行粉絲唔想揀其他,貴小小都無所謂。但這個情況又很少數,因為你只申請個間銀行。有一個可能就係個同事跟到好足,你forecast市場利息又無太遠分別,甘就可以感性地揀早早簽信。
但如果大家同小妹一樣理性大包圍既,其實希望係攞得最好,批得最高,利息最低既話?
甘就要記住!
十五days前貸款信呢個小口訣。
今日講住甘多先,下次再分享。
奇按兒(中環Banker, 客串投槁北斗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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