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個案,客人的租客因已租了很多年,一直沒有加租,因此客人的租金收入比市價低很多,做轉按時總收入差少少才能過壓力測試,問能不能改用擬租金收入(預計租金收入)而不提供租約。
這涉及把物業用途由「出租」改為「擬出租」,都有銀行可以接受,但有幾點要留意:
- 正式租金是打7折計收入,但擬租金是打6折,因此就算擬租是高過正租,但打折後兩者應不會相差很遠。
- 擬租是估價行估,有機會你用的銀行租金估價比市價還低。
- 能接受用擬租的銀行不多,因此會限制了自己可報的銀行。
以前都寫過文章,擬租有時真的幫到過壓力測試。比如話,一千萬以上的樓,無論是出租或自住都最多是借5成。因此報擬出租,用擬租金收入的話,有機會幫到壓力測試。為什麼只是有機會?因為如只得一個按揭在身,報自住是用50/60計壓測,但如報擬租或出租,都同樣是用40/50計壓測。因此,雖然入息因擬租而增加,但DSR減少,實際是不是出著要case by case去計。
如有超過一個按揭,報擬租便一定著數,因反正DSR都是用40/50計。
延伸閱讀:
如對本文章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按右上角 Whatsapp 按鈕聯絡我們互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