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車位在公契內都有個條款,說明業主只可把車位賣給屋苑業主,不能賣給「街外人」。下圖是例子:
雖然寫是這樣寫,但近年車位投資熾熱,很多屋苑業主都會「偷雞」把車位賣給街外人。筆者問過幾間律師樓,意見不一。但綜合各種意見,筆者個人認為在買家業權上是無問題,因只是賣家違犯了公契,買家在律師樓見證下已保證了業權。如法團或大業主要追討,只能追討賣家。但又真從未未發生過這種訴訟,因法團或大業主本身沒有任何實際損失。筆者近年也買過這種車位,都無發生過問題,不知不覺兩年已升值了兩倍。
但是,這種偷雞買賣能不能做到按揭?這視乎律師樓取態。因銀行不會check樓契,是靠律師樓通知銀行該樓契是不是「good title」。當買這種車位時,如律師樓取態保守,通知銀行公契內有這種條款,有機會是做不到按揭。而且要留意的是,律師樓是會在買家簽了按揭貸款信後才通知銀行,因此如到時銀行取消按揭,買家可能不夠時間再找其他銀行。故此,在買這種車位和做按揭前需要資詢律師樓意見。
利申:本文的內容是作者個人意見,讀者在投資前請資詢其投資顧問及律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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