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按揭未過罰息期,都可預先申請轉按,律師樓會幫你夾時間drawdown。例如,你7月1日在A銀行罰息期完,現在5月便開始申請轉按去B銀行,律師樓會幫你安排個drawdown日期是7月1日,即到7月1日開始按揭便是在B銀行了。
但很多時,因種種原因,可能趕不切7月1日drawdown,比如銀行批得慢、原銀行放契慢、律師樓要補契等等。如因種種原因律師樓趕不到在7月1日時drawdown,在過渡期內仍然要在原銀行繼續供樓。那時便需要知道原銀行計利息的方法是用日息或月息。舉個例:
- Drawdown日趕不切7月1日,需要改為7月2日,因此7月1日仍然要付利息給原銀行。如果原銀行是用日息,7月1日便扣一天的利息,7月2日開始按揭便轉到新銀行。
- 如原銀行是用月息,7月1日便扣一個月利息,但到7月2日-7月31日在新銀行也要計利息,因此7月便付了雙重利息
(二)的情況較嚴重,因此如果知道7月1日不能趕到drawdown,便應再遲一個月,8月1日才drawdown去新銀行,避免付雙重利息。不過這些律師樓會提你並幫你安排。
(一)的情況其實影響很輕微。有些客人說:「就算原銀行是計日息,如遲了drawdown即我仍然要在原銀行付貴息!」讓我們計一計這「貴息」有幾貴:
假設貸款額為100萬,現在是供H+1.7%, 轉去新銀行後H+1.25%。假設H=0.4% (避免觸動封頂位),原銀行7月利息為$1,750,即每天大概$58。新銀行7月利息為$1,350, 即每天大概$45,兩銀行每天相差$13。如果H按已觸動封頂位,無論原銀行或新銀行都是供2.15%的話,兩者就完全無分別。
所以如果原銀行是用日息,而種種原因不能在罰息期完果日完成轉按,需要留在原行供貴息多幾天,也不應因此而困擾,因蝕了的利息只是講緊一百幾十而已。
如對本文章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按右上角 Whatsapp 按鈕聯絡我們互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