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私樓的送契問題,筆者都寫過幾篇文講解過一些注意事項。
但二手未補地價居屋,如該單位曾經在親屬間轉讓,有無送契問題呢?
首先,二手居屋如轉名給家人,一定是以送贈的方式進行。想進行轉名,要符合幾個標準房署才會批。例如業主超過65歲,又或家人有份供樓並能提供證明,房署才會批準業主轉名給家人。但這轉名是以送贈方式進行,在田土查冊內不會有consideration。
假設未補地價居屋的業主取得房署批準,可以把物業轉名給家人,幾年後家人在綠表或白表二手市場賣樓時,下手買家能不能做按揭?如果是私樓,轉名以送贈方式進行,5年內銀行不會承造按揭。但如是未補地價居屋,由於該送契是房署出命令,因此就算業主5年內破產,債主亦不能追討新業主的物業。故此,銀行是可以做按揭。
雖然如此,並不是所有銀行都願意做,有些過份保守的銀行不太願意接,但最少有一間大銀行是做得到。
延伸閱讀:
- 居屋轉名或拆名然後再買,用什麼日期計才能免15%印花稅?
- 房署轉名的標準: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home-ownership/information-for-home-owners/ownership-matters/transfer-of-ownershi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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