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滙賣樓,當中更有一名98歲婆婆以約1,500萬元購入3房單位,《蘋果日報》訪問筆者98歲能不能做到按揭。報導出後很多讀者在社交平台問如不幸成交前阿婆過身,那麼按揭如何進行?
先說明,筆者衷心祝福阿婆壽比南山,但在學術層面,如物業買家成交前事故,交易和按揭應如何處理?
首先後人要處理繼承手續,以遺產承辦人的身份是可以繼續完成物業交易,但不能做按揭。如要做按揭,需要高院出信確認物業業權,才可以開始申請按揭。但由於未成交前業權不屬於已故買家,因此高院也不能出信確認繼承人的業權,銀行因此也不能承按。所以,繼承人要有full pay的準備,但完成交易及物業繼承後可以申請現契重按。
如果沒有資金full pay完成交易,遺產承辦人能不能取消交易並取回大訂呢?首先,發展商一定不會退訂。雖然承辦人可以以「不可抗力」為由向發展商提出民事訴訟討回大訂,但需要付昂貴律師費,而且和大企打官司勝算也不會高。
至於印花稅,如果是轉名給承辦人,要付買家印花稅。但如直轉轉名給約承人,不需要付15%印花稅(就算有物業在身),只需用舊稅率去計印花稅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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